重庆:单位种树可获补助|石家庄苗木基地
从10月1日起,重庆市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林木种植、苗木生产、树种培育将免征企业所得税。昨天,市人大常委会召开《重庆市森林建设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新闻发布会,市林业局副局长王声斌说,《条例》正式开始施行后,企事业单位培育100亩树种,一年将获优惠补助约3万元。
王声斌介绍,根据森林工程规划情况表明,全市到2012年发展规划将达到20万亩,预计苗木年生产能力10亿株。按照森林工程年度计划计算,每年市内林业重点工程用苗在5亿株左右。
由于重庆市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30%是生态苗和经济林用苗,10%的苗木用于城市绿化苗。从苗木培育看,每培育一亩苗木,可实现收益2000元左右;如果年育苗100亩,育苗业主每年可实现收益20万元。按重庆市目前实施的15%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业主每年大约可获约3万元优惠补助。
王声斌说,从爱护树木、保护生态的角度出发,《条例》按照国务院《城市绿化条例》规定,并参照建设部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在第十七条第二款中规定:“禁止擅自移植、砍伐、转让古树名木。”同时,在第五十四条中规定:“盗伐、滥伐、毁坏林木、非法占用林地、毁坏绿地和擅自移植、砍伐、转让古树名木等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。”
究竟多少年树龄以上的树木才算古树?王声斌说,《条例》在附则第五十九条中,也对古树和名木进行了明确的界定,“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及其以上的树木;名木是指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、纪念意义和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