拆迁不能破坏城市绿化成果
公益拆迁也好,商业拆迁也罢,都是出于城建的需要。城市要发展,就必须牺牲旧城区、旧楼房,但是,拆迁区域内的树木、花草和等资产,却不同于拆迁中的其他废旧物品,完全可用于其他项目的绿化工程。然而,在一些城市建设所涉及拆迁的地块上,经常看到一些花草树木因来不及移植,被拆迁机械连根拔起或拦腰折断,实在是令人惋惜。
有道是:“一朝种树,十年成材。”对于一个城市来说,城区绿化树木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财富,保护这些树木就是保护我们的绿化成果。因此,做好征地拆迁、基础设施建设、项目建设中的树木移植工作,也应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。
首先,拆迁主管部门要做好拆迁区域内树木、花草和的统计工作,便于补偿与交接的相互衔接;
二是在签订补偿协议时要明确责任人的保管责任,树木、花草和被盗或业主擅自处理应扣除相应的补偿;三是市政绿化部门或绿化储备部门应做好接收工作,科学移植,提高成活率。
总之,拆迁不能顾此失彼,破坏绿化成果。